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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南方
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模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南模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模生物”)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490900股,并于 2021年 12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77963513股,其中限售股60340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7623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70905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年12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
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0905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占公序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股东名称司总股本比例
号数量(股)
(%)数量(股)数量(股)
1海通创新证券7090520.917090520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7090520.91709052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战略配售股份70905224
合计709052/
2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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