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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WANG RUI(王锐)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提名 WANG RUI(王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新一代 PCIe 重定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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