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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更正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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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更正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12-20 00:00:00 浏览:  7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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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更正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截至2023关联交易2023年原增加后2023增加的关联方名称本次增加年11月30类别预计金额年预计金额原因日已发生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江5000.00-5000.001849.71注1苏恒顺包装向关联方采有限公司
购商品、接江苏恒顺包
受劳务-3500.003500.001810.23注2装有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务发展
业有限责任16000.0021000.0037000.0028491.57需要公司
合计-21000.0024500.0045500.0032151.51-
注1: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发生金额1849.71万元,包含与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92.72万元,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1756.99万元。
注2: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股东由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7-11月实际发生金额1810.23万元。鉴于原预计中未对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单独预计,因而本次增加与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7-12月的关联交易额度。
1核查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5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东路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
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文斌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
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核查意见
(二)关联关系
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
下:
企业名称关联关系江苏恒顺包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委员殷军回避了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加日常关联预计额度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意公司
3核查意见
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吴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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