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2|回复: 0

新致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新致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白菜 发表于 2023-12-21 00:00:00 浏览:  5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0日,并同意以15.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10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钢、刘鸿亮、徐春
2023年12月20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5 16:39 , Processed in 0.097338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