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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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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国民爷爷 发表于 2023-12-23 00:00:00 浏览:  3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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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目录页次
一、验资报告1-3
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1
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2
四、验资事项说明1-4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06586.00元,根据贵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及2023年3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3]84号”文《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1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贵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40680726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330645
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11532股股
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78227
股股份、向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755821股股
份、向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09879
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3979262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436394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验资报告第1页伙)发行3171351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1705股股份购买迪爱斯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注册申请。同时,贵公司获准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根据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贵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本次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51505546股,发行价格为12.6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90.52元。
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50554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612132.0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23年12 月 19 日止,贵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505546 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15055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92068998.72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止2023年12月19日止,贵公司尚未办妥上述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且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8106586.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329612132.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29612132.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上市、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
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验资报告第2页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2:变更前后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对照表
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4:银行收款回单复印件
附件5: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附件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7: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小华
中国·上海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验资报告第3页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5年12月
11日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1995[108]号文批准,由原长江光通信产业集团(现更名为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武汉东湖高新
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集团公司。
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2 日正式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0019146XY。公司成立时总股本1.20亿股,折合人民币1.20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0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发行价8.18元。2000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65亿股,折合人民币1.65亿元。
2002年4月22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实施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98亿股,折合人民币为
1.98亿元。
2006年7月25日,公司股改方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国资产权[2006]206号》文批复同意,2006年8月8日,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4 股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已向流通股股东执行2160000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2012年12月27日,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投”)、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高科”)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签订协议,约定经发投、武汉高科分别以持有的本公司18.08%和10.55%股权增资至烽火科技,增资完成后,烽火科技将持有本公司28.63%股权。2013年9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68号)批准了上述股份转让及增资事项。2014年2月28日,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
2018年6月27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验资事项说明第1页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54号),武汉邮科院和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2018年12月29日,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及2023年3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3]84号”文《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1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40680726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330645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11532
股股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78227股股份、向宁
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755821股股份、向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09879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79262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3436394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3171351
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91705股股份购买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0106586股,发行价格为13.82元/股,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6 号《验资报告》验证,且2023年12月9日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2023年12月9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06586.00元,股本为人民币
278106586.00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熊向峰。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为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
验资事项说明第2页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
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及审批情况
根据贵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及2023年3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3]84号”文《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1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贵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40680726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330645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811532股股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78227股
股份、向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755821股股份、向爱迪(天津)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09879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79262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436394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3171351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1705股股份购买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注册申请。
同时,贵公司获准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根据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贵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0106586股,发行价格为13.82元/股,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6 号《验资报告》验证。贵公司本次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1505546股,发行价格为12.6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90.52元。
根据发行情况,贵公司本次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验资事项说明 第 3 页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505546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1505546.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612132.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29612132.00元。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2月19日09时05分23秒止,贵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1505546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90.52 元(大写人民币陆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伍角贰分)已于2023年12月19日缴存入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2790006781000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此外,贵公司累计发生的不含税的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6425445.80元,包括不含税承销费2791950.00元、不含税验资费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
1367924.53元、不含税咨询服务费330188.67元、不含税证券登记费48590.15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的承销费用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不含税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643574544.7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150554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068998.72元。
验资事项说明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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