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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2证券简称:斯瑞新材公告编号:2023-05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袁养德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养德,其基本情况如下:
袁养德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大专学历,具有质量工程师、首席质量官资格。1984年9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原西安高压开关厂),先后担任技术员、质管处副处长、车间主任、质检处处长、总质量师等职务。先后担任过陕西省、北京市、湖南省、西安市等全国多个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并多次担任评审组长,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质量管理经验和系统的中国质量奖模式、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评审经历,参加了全国多省市80余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组织的质量奖评审。
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并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3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6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3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就股东大会议案1、2、3向全体股东征集同意的表决意见,并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三、征集方案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七路1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电话:029-81138188
联系人:徐润升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附件: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养德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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