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69|回复: 0

科信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复制链接]

科信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3-12-23 00:00:00 浏览:  5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人员组成...............................................2
第三章职责权限...............................................3
第四章议事程序...............................................4
第五章附则.................................................6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2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筹备、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3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四章议事程序
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出席会议的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一)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至少2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
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表决形式、通讯表决方式或者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讯表决后需委员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的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委员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委员(代理人)的姓名;
5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会议记录、会议的资料等书面文件、电子文档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保存,保存期十年。
第二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 21:48 , Processed in 0.141704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