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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信股份:博信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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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信股份:博信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的公告

涨上明珠 发表于 2023-12-22 00:00:00 浏览:  6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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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博信股份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近日收到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出具的《债务豁免函》,姑苏兴宏决定豁免公司、新盾保从初始借款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借款利息共计3542.69万元,同时豁免公司及新盾保对上述借款利息的担保责任。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债务压力,改善资产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姑苏兴宏决定豁免公司、新盾保从初始借款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借款利息共计
3542.69万元,同时豁免公司及新盾保对上述借款利息的担保责任。
一、姑苏兴宏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
1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姑苏兴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新盾保以其所有的1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T6480)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
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ST 博信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4)和《*ST 博信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姑苏兴宏继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将上述借款展期12个月,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 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8)、《*ST 博信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019)和《*ST博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6)。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姑苏兴宏继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将上述借款展期12个月,其他借款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02)、《博信股份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03)和《博信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05)。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2(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资产经营”)
是姑苏兴宏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姑苏兴宏合伙协议约定,除日常事务型工作外,决定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名城资产经营对姑苏兴宏的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王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姑苏兴宏的有限合伙人名城资产经营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欣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欣博”)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智资产”)。杭州欣博是姑苏兴宏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姑苏兴宏合伙协议约定,除日常事务型工作外,决定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杭州欣博对姑苏兴宏的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杨国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时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投承兴执行事务合伙人锦智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金投承兴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唯一有限合伙人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姑苏兴宏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2C9LD2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地点:东美巷3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苏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合伙期限至:2026年9月2日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姑苏兴宏总资产
307544910.25元,净资产307544910.25元;2022年度,姑苏兴宏实现营业
收入0元,净利润-4862646.42元(未经审计)。
三、债务豁免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新盾保收到关联方姑苏兴宏出具的《债务豁免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支持公司、新盾保发展,减轻债务压力,改善资产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姑苏兴宏已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豁免公司、新盾保在《借款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自初始借款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人民币9546581.53
元、25880295.33元借款利息的偿付义务,同时豁免公司、新盾保对上述借款利息的担保责任。以上豁免为姑苏兴宏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本次豁免生效后,姑苏兴宏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新盾保承担或履行《借款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与上述借款利息对应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四、接受债务豁免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姑苏兴宏对公司、新盾保债务豁免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改善了公司资产情况,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和指标,提升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债务豁免为公司单方面获益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金额将计入资本公积,增加的资本公积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的净资产水平,具体数据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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