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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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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士心羊习习 发表于 2023-12-27 00:00:00 浏览:  85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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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
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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