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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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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zxt456 发表于 2023-12-27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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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3-10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3年12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溇水水电”)已与该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太华解除劳动合同,其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公司对杨太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3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039%。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元/股,鉴于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2023年8月16日实施了2021年度、2022年度权
益分派工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分别分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0.06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2.18元/股。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520949388股减少至6520695988股。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10日,现场登记时
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系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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