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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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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sjfkobe 发表于 2023-12-28 00:00:00 浏览:  4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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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2证券简称:中青宝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24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2019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还存在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薄弱、有关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警示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关于2019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前期已经展开全面复核工作。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及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财务和业务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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