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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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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金股探 发表于 2023-12-28 00:00:00 浏览:  6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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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1证券简称:康泰生物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3119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08.40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63.70万股。
*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3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87元/股。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58名激励对象授予808.40万份股票期权和向符合条件的462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3.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1、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39元/份,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15.87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808.4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63.70万股。
5、首次授予人数:获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45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数为462人。
(1)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占本计划拟授予占本计划草案公告获授的股票期权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总数的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数量(万份)比例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808.4080.84%0.72%
骨干人员(458人)
预留部分191.6019.16%0.17%
合计1000.00100.00%0.90%
(2)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占本计划拟授予占本计划草案公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总数告日公司股本总数量(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苗向董事、总裁50.002.50%0.04%
刘建凯董事、副总裁60.003.00%0.05%
周慧财务总监35.001.75%0.03%
陶瑾董事会秘书35.001.75%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83.7074.19%1.33%
骨干人员(458人)
预留部分336.3016.82%0.30%
合计2000.00100.00%1.79%
注1: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归属期限和行权/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完成行权或注销和所有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可行权期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30%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可行权期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30%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可行权期40%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各个有效期内行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
第一个归属期30%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
第二个归属期30%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
第三个归属期40%次授予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A 业绩考核B 业绩考核C 业绩考核D
行权/归属安排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层面行权/公司层面行权公司层面行权/公司层面行权/
归属比例100%/归属比例90%归属比例80%归属比例0%
第1个行权/归属期2024年净利润定比增长率≥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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