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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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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枫叶 发表于 2023-12-30 00:00:00 浏览:  5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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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章之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鸡宁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或比价采购程序确定,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
占比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已签订单实际生产需求及潜在市场需求预测估算制定的,是合理的。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1(以下无正文,仅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之旺杨秀云周春松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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