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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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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落叶无痕 发表于 2024-1-2 00:00:00 浏览:  5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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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证券简称:振芯科技公告编号:2024-001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客
户需求变化、外部宏观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
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合同中,除合同总金额、合同效力、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事项外的其他内容属于商业秘密,按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部分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通信”)近日收到某客
户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交易金额合计为11194.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47%,达到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本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拟定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北斗设备。
2、合同金额:合计11194.50万元。
3、合同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其他约定事项:卖方保证合同下的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其他纠纷,否则由卖方负责处理,并应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5、合同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将
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北斗产品的市场份额,体现了公司北
斗产品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对公司后续拓展北斗应用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客户需求变化、外部宏观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北斗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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