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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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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4-1-2 00:00:00 浏览:  4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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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6证券简称:利安隆公告编号:2024-00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分别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向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创聚”)增资,其中286.7440万元计入宜兴创聚注册资本,其余19713.2560万元计入宜兴创聚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宜兴创聚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
560.224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宜兴创聚51.1838%股权。宜兴创聚
将全资并购韩国 IPITECH INC.(以下简称“韩国 IPI”)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兴创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和韩国 IPI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丁欢为此次共同投资方天津聚创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负责聚创隆的投资决策,回避表决。
监事叶强、范小鹏为聚创隆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聚创隆的投资决策,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交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1。
三、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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