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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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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简单 发表于 2024-1-11 00:00:00 浏览:  56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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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证券简称:汉钟精机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冯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于冯雪工作单位变动,现委派于建松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于建松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1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2、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身份证件及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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