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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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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jx 发表于 2024-1-10 00:00:00 浏览:  7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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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6证券简称:经纬恒润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月8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员工个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73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1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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