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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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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4-1-11 00:00:00 浏览:  6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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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证券简称:精工科技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对本次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
1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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