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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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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4-1-11 00:00:00 浏览:  7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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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10日,并同意以89.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7697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0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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