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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证券简称:皖仪科技公告编号:2024-00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普通股股东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65788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6578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6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胜芳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臧辉先生、财务总监周
先云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657876499.9999520.0001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波、叶慧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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