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22|回复: 0

航亚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复制链接]

航亚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4-1-12 00:00:00 浏览:  32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航
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航亚科技2023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吕雪岩、林剑云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3-4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吕雪岩、陈雨辰
(五)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等资料;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独立性,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股东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六)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等。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航亚科技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经现场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航亚科技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并与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进行了比对。
经现场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资料,查看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现场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航亚科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并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航亚科技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3年内披露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现场检查,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3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持续加强对证监会、交易所
等最新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同时,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航亚科技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经营情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雪岩林剑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6 06:22 , Processed in 0.14452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