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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盘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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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盘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4-1-16 00:00:00 浏览:  6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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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6证券简称:金盘科技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8019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3.82元/股调整为13.5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一)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二)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赐威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
2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共计241人,归属股票数量共计131.974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7906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年1月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于2023年1月9日上市流通。
(九)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共计1人,归属股票数量共计3.6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1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570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年11月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于2023年11月8日上市流通。
(十)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历次调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3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确定以2022年5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4.02元/股调整为13.82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确定以2023年4月27日为股
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需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按照上述公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13.57元/股(13.57元/股=13.82元/股-0.2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4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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