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28|回复: 0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复制链接]

全信股份: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西域道长 发表于 2024-1-16 00:00:00 浏览:  6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447证券简称:全信股份公告编号:2024-00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14名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56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902%。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4月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3日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0年5月6日,《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6日,授予数量为4540000股,授予价格为5.42元。
3、2020年6月8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年6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2月25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998552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5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42元。
5、2021年2月3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81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
关解除限售事宜。7、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6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399421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0、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33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42元/股调整为5.32元/股。12、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299566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
14、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33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16、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281565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二、董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日为2021年2月3日,完成登记36个月后可申请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解除限售。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将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1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见的审计报告;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2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适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2019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
为74056900.02元,2022年公司扣(三)公司层面考核内容非归母净利润为180969346.69元,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2022年相对于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19年营业收率为:144.37%,不低于30%;
3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二)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60%。625449612.49元,2022年公司营业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收入为1091658506.36元,2022年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相对于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计算依据。为:74.54%,不低于60%;
综上,公司业绩层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励资格,本次14名激励对象2022年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
4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B)及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以上,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281565股。
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向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限售期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14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即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565股。
详情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已解除限本次可解剩余未解本次可解除限激励对象性股票数量售的数量除限售百除限售股
售数量(股)
(股)(股)分比份数量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93855265698728156530%0
(14人)
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5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共14人,解除限售股数
281565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2022年度的业绩情况等进行了审核,确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4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即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所规定的预留授予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8156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中14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4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意公司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七、律师意见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深交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全信股份和本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
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4 22:22 , Processed in 0.372122 second(s), 3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