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可冀、王波、程华
2024年1月16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