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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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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4-1-20 00:00:00 浏览:  4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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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股票简称:新纶新材公告编号:2024-00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2023年2月7日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1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议情况说明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4、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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