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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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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域道长 发表于 2024-1-19 00:00:00 浏览:  5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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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4证券简称:双杰电气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3127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796264988股)的41.6036%。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量329197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96264988股)的41.3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人,代表股份数量207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96264988股)的0.2610%。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31275063股,同意票为330225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6831%,反对票为955900股,弃权票为940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10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49.4730%,反对票为955900股,弃权票为940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31275063股,同意票为33021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6801%,反对票为955900股,弃权票为1038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10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49.0014%,反对票为955900股,弃权票为
1038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2/4(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31275063股,同意票为32985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5712%,反对票为1316800股,弃权票为1038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6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31.6329%,反对票为1316800股,弃权票为
1038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31275063股,同意票为32997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6085%,反对票为1193300股,弃权票为1038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7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37.5764%,反对票为1193300股,弃权票为
1038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31275063股,同意票为329862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5737%,反对票为1308300股,弃权票为1038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6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32.0420%,反对票为1308300股,弃权票为
1038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纪晨、赵娇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
3/4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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