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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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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

生活 发表于 2024-1-24 00:00:00 浏览:  6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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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24-007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7.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10800万元整。金浦钛业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近日与工商银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
金浦钛业最新一期对南京钛白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27600万元。本次金浦钛业为南京钛白提供担保10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1997年12月9日
3、注册资本:10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彭安铮
5、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纬东路229号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生产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和化工机械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配件、五金、建筑材料销售;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南京钛白100%的股权。公司与南京钛白关系结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南京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55010976.791291088478.30
负债总额889338678.23831053985.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7000000.0024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882479949.75812329230.28
净资产总额465672298.56460034492.58
营业收入855570168.251210446376.65
利润总额-57088990.98-117332708.59
净利润-47487194.02-105936425.45
10、南京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第1.1条、第1.2条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
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
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
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第4.1条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第4.2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第4.3条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第4.4条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第4.5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8.8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3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53%。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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