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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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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4-1-23 00:00:00 浏览:  6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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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证券简称:蓝海华腾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1月26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4名。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7.40万股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7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4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3)。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10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部分)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9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新增股份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6、2022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完成了2022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部分)登记工作,向7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88.4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7、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8、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
9、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7.4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30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述情形,符合解除限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考核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首次授予
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首次授予
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满足业绩考核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要求,满足解除限售首次授予
长率不低于40%;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条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蓝海永辰的净利润影响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蓝海永辰的营业收入的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除2名激励对象离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 职外,其他 74名“D”四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处的业务小组,进一步细分业绩 激励对象个人考达成评定要求,详见《激励计划(草案)》。 核结果均为 A或B,个人层面解除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限售比例为100%。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7.40万股。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案)》等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因8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120.50万股。
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0元/股,并按《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名。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40万股。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本次解除限售的数本次解除限售占目前职务量(万股)量(万股)公司总股本比例
核心人员(共计74人)118.5047.400.2272%
合计118.5047.400.227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510414721.62%-846000.0044258147.0021.22%
非流通股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22980001.10%-846000.001452000.000.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351175378.38%846000.00164357753.0078.78%
三、股份合计208615900100.00%0208615900.00100.00%
注:1、本次变动数量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股数与同日公告的2021蓝海华腾2024年公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股数的总和;
2、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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