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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冷热: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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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冷热: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土星 发表于 2024-1-25 00:00:00 浏览:  7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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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拟购置设备涉及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持
有的224项机械制造类机器设备资产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业评资字[2024]第 09-BZ0002号
签字评估师:廖雅清(44180051)
崔丽雯(44210137)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GUANGZHOU YEQIN ASSETS & LAND AND REAL ESTATE APPRAISAL CO. LTD
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评估报告日: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四日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声明..............................................-1-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5-
一、绪言................................................-5-
二、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
三、评估目的..............................................-6-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6-
五、价值类型..............................................-8-
六、评估基准日.............................................-9-
七、评估依据..............................................-9-
八、评估方法.............................................-12-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4-
十、评估假设.............................................-15-
十一、评估结论............................................-17-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8-
十四、评估报告日...........................................-19-
十五、签名盖章............................................-20-
第四部分附件............................................产评估报告
第一部分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
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产权资料、资产清单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申报并经其采用签
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我司针对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产权资料、资产清单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但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对评估对象及其
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如实披露。
九、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
-1-资产评估报告
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我们及其所在的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本页余下空白)
-2-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委托人一: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委托人二/产权持有者: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拟购买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
公司持有的一批机械制造类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机器设备”),合计224项,故委托评估机构对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持有的224项机器设备资产
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作为委托人资产转让的定价参考依据。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资产转让提供委估资产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及范围:根据拟进行的经济行为需要,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申报的224项机器设备,具体范围仅包括设备本体,不包括设备的安装、运输、基础、附属设施、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账面原值119377228.49元,账面净值17253123.94元。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一致。详见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对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测算,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评估结论如下:
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账面原值为119377228.49元,账面净值17253123.94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17588700.00)(不含增值税),与净值比较增值为335576.06元,增值率为2%,具体评估结果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3-资产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无。
评估报告日:2024年1月14日。
本次评估结论系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成立。本评估报告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内有效。
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本页余下空白)
-4-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一、绪言
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
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拟评估224项机器设备资产在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一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6184153718
名称: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万宝基地万宝北街36号
法定代表人:西畅彦
注册资本:11384.00万元(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10日
营业期限:1993年06月10日至2033年06月10日经营范围: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
(二)委托人二/产权持有者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04820296J
名称: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岚街8号
-5-资产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范文
注册资本:44239.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9月15日
营业期限:1994年09月15日至2044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者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一拟购买委托人二持有机器设备。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的除委托人以外的当事人及上级主管部门。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任意使用本报告。
三、评估目的
经济行为: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拟购买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
公司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合计224项,故委托评估机构对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持有的224项机器设备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作为委托人资产转让的定价参考依据。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资产转让提供委估资产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根据拟进行的经济行为需要,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申报的224项机器设备,具体范围仅包括设备本体,不包括设备的安装、运输、基础、附属设施、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账面原值119377228.49元,账面净值17253123.94元。
-6-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一致。详见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二)评估对象概况
1、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人二提供设备购置原始合同等资料,本次评估对象涉及资产权属人为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评估对象不存在抵押及其他限制情况。
2、实物状况
评估对象为机器设备资产市场价值,具体评估范围包括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持有一批机械制造类机器设备,包括磨床、焊机、检查器等224项。以上资产均安装及建筑于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厂区内。
3、现场勘察
2024年1月3日-4日,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委托人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现场勘察,对
本次待评估设备就外表、功能进行现场勘察,填写设备现场勘察表。
在委托人相关工作人员带领下,对被评估单位申报资产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同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并针对不同资产的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核实资产数量、使用状态、产权及其他影响评估作价的重要因素。
针对各资产,查阅主要资产的购建资料、竣工验收记录、运行日志、重大事故报告书、大修理和技改等技术资料和文件,并通过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深入沟通,了解资产的购置日期、产地和生产厂家、制造质量、各项购建费用的支出情况,了解资产的技术等级、实际运行是否达标、存在的隐患,查阅资产的运行和故障记录,填写资产现场勘察记录等。
现场勘察时,部分资产是由设计单位和资产供应商根据厂房规模、产品性质及工艺要求量身制造。至评估基准日时,资产成新一般,并未发现部件缺失,功能严重退化等情况。资产存放于厂区室内,目前资产配套齐全,资产精度较好,技术参数能基本达到一般生产要求,运行环境良好,符合资产的性能要求,正常使用,有专人管理,管理良好。
-7-资产评估报告
五、价值类型
㈠价值类型
本项目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主要原因为从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分析:基于经济行为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经济行为各关联方提供评估对象的价值参考意见,各方均处于平等地位,其实施的经济行为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一般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从市场条件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交易日趋频繁,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分析: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立足于模拟一个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即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从价值类型选择惯例分析:当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评估目的及对象面临的市场条件,本次评估选取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双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故本项目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㈡价值定义
由于与本项目评估目的相关的经济行为实施各关联方均处于平等地位,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故本项目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根据该定义,其内涵为:
1、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
2、自愿卖方。指既不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出售或被强迫出售,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
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的一方当事人。
3、评估基准日。指市场价值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仅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
实市场情况和条件,而不是评估基准日以前或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
4、以货币单位表示。市场价值是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以货币形式表示的为资产所
-8-资产评估报告
支付的价格,通常为本国货币。
5、公平交易。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系且
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6、资产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展示时间。指资产应当以最恰当的方式在市场上予以展示,不同资产的具体展示时间应根据资产特点和市场条件而有所不同,但该展示时间应当使该资产能够引起足够数量的潜在购买者的注意。
7、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理性行事。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都合理地知道资产的性
质和特点、实际用途、潜在用途以及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状况,并假定当事人都根据上述知识为自身利益而决策,理性行事以争取在交易中为自己获得最好的价格。
8、估计数额。市场价值中的估计数额是指在公平交易中,以货币形式(正常情况下是本国货币)表现的资产的价格。
六、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该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相应经济行为的需要,结合现场勘察时间,经与委托人协商并由委托人确认2023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2018年5月1日-9-资产评估报告起执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
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20年11月29日起施行);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订);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施行);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2013年5月10日起施行);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11、《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
274号,2006年12月12日发布);
12、《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001年12月28日发布);
1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
941号,2009年9月11日发布)1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评估准则依据
-10-资产评估报告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2017年10月
1日起施行);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9、《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2020年11月25日起施行);
1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2017年10月1日起
-11-资产评估报告
施行);
1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权属依据
1、申报评估明细表;
2、设备发票/购买合同/票据/大型设备建造安装合同等;
3、其他相关权属证明资料。
(五)取价依据
1、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及相关风险系数资料;
2、《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3、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及外汇汇率;
4、各财经网站相关资料;
5、评估人员向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询价资料;
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有关资料。
八、评估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基本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委托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及技术调查,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资产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判断。
1、市场法
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12-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单项资产评估中的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等。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考虑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2)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等;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增量收益法、超额收益法、节省许可费法、收益分成法等。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收益法时应当考虑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3、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例如,复原重置成本法、更新重置成本法、成本加和法(也称资产基础法)等。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和使用成本法时应当考虑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2)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3)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二)评估方法的选取
1、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本次委估设备属于机械制造类专用设备,多为生产用专业定制设备,公开市场上较少-13-资产评估报告见,且专用设备二手市场交易不活跃,缺乏足够的交易案例,客观上限制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本次委估设备系单项机械制造类机器设备资产,不能单独产生收益,不具备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前提。
3、成本法适用性分析
本次评估的机械制造类机器设备,为公开市场上较常见的设备,相关资产的重置成本较易获得,成新率也可量化,因此可以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测算。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整个评估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初期接触:初期接触:在签署《评估委托合同》前,本公司派出项目负责人与委
托人接触,了解委托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向委托人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评估程序以及对本项目的相关建议等,并就委托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收费以及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何协助工作等事项进行协商;
2、经协商后,本公司就评估对象内容及特点,拟定工作计划,确定评估目的、评估
对象和评估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并签定了《评估委托合同》。
3、评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对象实地进行总体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委托人
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基本文件资料。
(二)资产清查核实和现场勘察阶段
1、评估人员辅导产权持有方进行资产清查、申报评估资产明细表等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
2、项目小组赴所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听取有关人员对本次评估涉及的相关资产历史
和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清查时间为2024年1月3日-4日;
3、现场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解,做好并完善记录、拍照。
-14-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选择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法;
2、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3、收集价格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4、对各项委估资产进行数据处理,分项评定估算,并初步汇算出评估价值。
(四)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各专业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并确认有无错、漏、重评的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五)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小组组织讨论并分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组织审查,汇集工作底稿。最后,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评估假设本次评估的资产价值结果仅在下述评估假设和前提没有重大变化之情形下成立。
㈠评估基本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的交易不受限制,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
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的
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时,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可以按其评估基准日设
定的价值内涵和交易方式进行。
4、假设国家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宏观环境相对稳定。
㈡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改良、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5-资产评估报告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
3、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环境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缺陷,相关资产中不存在对
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4、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设备资产未来将按某种特定的用途持续使用,包括按现
行用途使用、改变用途使用、原地使用、移地使用。经委托方确认,本次价值内涵仅设备本体,按现行用途原地使用假设。
5、假设评估对象实物及权益状况自现场勘察日至评估报告日并无重大变化。
㈢评估限制条件
1、报告使用人仅能在本次经济行为目的下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评估报告中所依据的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法律和相关经济行为文件、产权资料,以及技术、经营等评估相关文件、资料,是基于真实有效为前提。我司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但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6、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从其可见实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
部是否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组织专项技术检测。
7、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资产评估师未考虑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已经存在或将来
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的影响。
-16-资产评估报告
8、本评估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
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当上述限制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影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
十一、评估结论
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对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测算,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评估结论如下:
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
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账面原值为119377228.49元,账面净值17253123.94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17588700.00)(不含增值税),与净值比较增值为335576.06元,增值率为2%,具体评估结果详见《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公司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予以了必要的关注,也对产权资料原件进行核查验证,未发现评估对象权属资料存在瑕疵事项。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本次评估未受到限制。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资料不完整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17-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未发现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本次评估未涉及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
(七)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评估对象在此期间无重大影响评估事项发生。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况。
(九)其他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对象可能存在未能在本报告披露的其他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建议报告使用人在实现本经济行为时,就评估对象相关债权债务进行固化,对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详细约定,特此提醒以上存在的特别事项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是报告载明的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的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
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本次评估结论系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成立。本评估报告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
-18-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内有效;
(七)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本公司所有。
十四、评估报告日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1月14日。
(本页余下空白)
-19-资产评估报告
第四部分附件
1.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2.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4.委托评估清单
5.主要设备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6.资产评估委托人承诺函
7.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8.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资产评估备案公告
10.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
1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位会员信用信息记录
1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13.资产评估师身份证复印件
14.评估对象现场照片
-21-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位会员信用信息记录
机构名称: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44020112序号性质内容决定机关决定文号决定生效日期未查询到信用信息
声明:1.信用信息为查询日期之前三年的情况。
2.信用信息仅限本系统所收集到的信息。
查询日期:2024年1月15日
第1页(共1页)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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