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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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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占云 发表于 2024-1-25 00:00:00 浏览:  5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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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关联监事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务业务。同意委托管理期间,若因物业处置、城市更新等导致标的物业数量发生变化,或因宏观环境、不可抗因素等导致物业受托管理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由合同签署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对租金收入的分配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协孚公司开展能源集团物业租赁管理服务业务将对深南电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关联监事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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