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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收到债务豁免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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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收到债务豁免通知的公告

金元宝 发表于 2024-1-30 00:00:00 浏览:  3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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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4-05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务豁免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升控股”)近日收到公司
所涉违规担保事项当事人田恒伟、韦俊康等发来的其已签署的协议及相关通知函,债权人田恒伟及债权受让方晋中顺天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泰”)
同意免除公司在该项违规担保中的保证责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免除情况
(一)案件背景
2018年4月26日,原实控人韦振宇违规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与北京宇驰
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北
京华嬉云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市神州百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韦俊康、李
耀、张一文等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田恒伟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4715万元。同日,公司又作为保证人为上述471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田恒伟借款本金4715万元,因原实控人已部分还款,蓝鼎实业破产管理人确认其债权为2459.80万元。公司按照相关利率规定在每期报告中计提利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预计本息约3731.88万元。
(二)债权转让相关情况
2022年,甲方田恒伟与乙方顺天泰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为:
1、转让债权为田恒伟与韦俊康等于2018年4月26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1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下的田恒伟对《借款协议》项下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与此相关的所有其他从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高升控股向田恒伟出具的《借款担保保证书》中的担保权利。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借款协议》及其他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保证书》)对债权人就2650万元主债权及其从债权享有的所有权
利均转让给乙方,乙方完整的享有该等主债权及相关从债权。
3、双方一致确认,债权转让价款为2650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
支付人民币1200万元,2022年2月1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500万元,余款950万元于2022年6月底之前付清。
4、甲方应该同时和高升控股就相关债务和担保的终止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乙方不持有异议,该等终止协议应该在甲方收到首笔债权转让价款1200万元的当日生效。
5、本次债权转让的通知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向债务人发送。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后,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应的债权转让相关手续的(如:在相关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处变更债权人为乙方等),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配合事项的具体要求和文件,甲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予以配合,以便乙方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三)本次债务豁免内容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债权人田恒伟及当事人韦俊康等发来的
《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甲方田恒伟、乙方顺天泰、丙方韦俊康三方签署该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田恒伟、顺天泰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田恒伟向顺天泰转让田恒伟与韦俊康等于2018年4月26日签订的《借款协议》项下享有的债权,现各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部分条款变更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债权转让价款为1150万元。
2、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通过其指定主体向甲方指定主体支付债权转让
2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680万元,甲方确认已收到该笔款项。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指定主体支付剩余债权转让价款470万元。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债权转让协议》关于高升控股担保解除的条款
变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田恒伟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依据2018年4月26日签订的《借款协议》及与高升控股签订的《借款担保保证书》向高升控股主张
任何权利,高升控股需依据《借款协议》和《借款担保保证书》向田恒伟承担的保证责任全部解除。
同时公司近日收到顺天泰发来的《免除还款责任函》,顺天泰承诺单方面无条件免除公司与田恒伟签署的《借款协议》和《借款担保保证书》中的相关还款
及担保责任,并就上述债权放弃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本次对公司的责任免除为顺天泰单方面、不可撤销之决定,无附加条件且无需公司作出任何承诺。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上述违规担保责任的免除将减少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及相应还款风险,促进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事项的进一步解决。公司根据债权人田恒伟签署的上述协议及顺天泰的债务免除通知,将相应冲减已计提的本金及利息等预计负债,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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