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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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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cc220607 发表于 2024-2-6 00:00:00 浏览:  6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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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7证券简称:江南高纤编号:临2024-00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关联董事陶冶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新增关联方为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纤”)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江南化纤及其子公司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化纤”)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654.00万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4年2月4日公司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互惠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本年年初至披露例(%)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江南化纤4600.00100.00402.60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江南化纤242.00100.0022.97
向关联人出售废料江南化纤12.0018.002.62
向关联人采购加工服务新苏化纤2800.00100.00228.80
合计7654.00656.9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冶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2日
主要控股股东:苏州英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盟实业”)持股72.00%,苏州中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创投”)持股28.00%。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605室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力、电力产品,回纺涤纶三维卷曲短纤维及各种涤纶短纤维;销售: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废塑料瓶片、废塑料收购。港口经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新苏化纤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冶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11日
主要控股东: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8号4幢1楼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陶冶先生控股的苏州市江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购苏州市英盟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苏州市中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间接持有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纤”)99.50%的股权,自上述收购完成之日起江南化纤及其全资子公司新苏化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述股权关系,上述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房屋租赁、采购加工服务、购买动力、销售废料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采取物价部门核定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与需要,同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且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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