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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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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萍心如水 发表于 2024-2-8 00:00:00 浏览:  5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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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0证券简称:紫江企业公告编号:临2024-002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江企业”)将持续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2024年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9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37%,增持金额为18013943.00元。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紫江企业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
(一)持续专注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紫江企业自成立起深耕包装领域,专注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持续加强精益管理能力,在不断提升研发水平的同时持续改善工艺流程,持续增强公司运营水平。公司积极拥抱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基于紫江企业多年的行业经验结合各类业务模式,不断探索数字化转型机会,持续创造更高效的运营效率。
(二)聚焦“双碳目标”,着力可持续发展
1紫江企业聚焦“双碳目标”,从绿色设计到绿色生产,公司始终秉持绿色低碳理念,并坚守“轻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与战略客户相向而行。公司不断增加环保治理的投入,并积极利用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多家下属企业分别荣获国家级和省市级绿色工厂称号。公司将持续关注绿色发展、把握行业机遇,实现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分红,切实回报股东
紫江企业上市20余年,每年持续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完成现金分红46.74亿元,是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2.14倍。公司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79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86%,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持续回报股东。
未来,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多长期回报。
(四)持续加强沟通,与投资者建立直接、高效的沟通渠道
长期以来,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积极接听投资者来电,并通过上证 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交流以及举办业绩说明会,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建立更稳定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公司将持续关注提质增效,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回馈投资者,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生。
(二)增持完成后,沈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
0.6593%。
三、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四)本次增持情况:2024年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雯先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99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37%,增持均价4.50元/股,增持金额为18013943.00元。
(五)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沈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紫江企业40120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21%,其中沈雯先生直接持有紫江企业6000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56%,通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2077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0565%。
本次增持后沈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紫江企业
4052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58%,其中沈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93%,通过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52077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0565%。
(六)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的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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