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39|回复: 0

海大集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复制链接]

海大集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4-2-7 00:00:00 浏览:  4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24-010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年2月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系依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00.00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374.997万股的2.0436%。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3745人,包括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在本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96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
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2期行权,
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八、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2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本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或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收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目录
第一章释义.................................................6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8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五章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12
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15
第七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7
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19
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4
第十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26
第十一章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8
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32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4
第十四章附则...............................................39
5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海大集团、本公司、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指海大集团股东大会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指海大集团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指海大集团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海大集团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激励计划、本次期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权激励计划、本计划《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指(草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股票期权、期权指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公司全资激励对象指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授予日指日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到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有效期指毕之日止的时间段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等待期指间段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标的股票指
(A 股)股票。
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标行权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行权价格指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行权条件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
6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包括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的修订或修《管理办法》指
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括其不时的修订或修《上市规则》指
正)《自律监管指南第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指号》办理》(包括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
指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适用法律指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司章程》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考核管理办《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指法》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
*本激励计划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8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且负责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监事会
应当就变更后的本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之前,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且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对股票期权行权之前,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对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9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
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745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
10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为激励对象。
3、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1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五章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
二、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6374.997万股的2.0436%。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占授予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序号姓名职务期权数量期权总数的案公告日股本总(万份)比例额的比例董事、常务副总裁(副总经
1程琦2.200.0647%0.0013%
理)
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
2钱雪桥2.200.0647%0.0013%
总工程师
3刘国祥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
4杨少林2.200.0647%0.0013%

12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获授的股票占授予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序号姓名职务期权数量期权总数的案公告日股本总(万份)比例额的比例
5江谢武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6米国成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7陈中柱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8杨建涛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9王静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10火全文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11张桂君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12吕学志副总裁(副总经理)2.200.0647%0.0013%
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
13黄志健2.200.0647%0.0013%
秘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3人28.600.8412%0.0172%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3732
143371.4099.1588%2.0264%
人)
合计3400.00100.00%2.0436%
注: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后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杨建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华先生的亲属,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重要职务,其参与本激励计划,主要系考虑到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杨建涛先生参与本激励计划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资格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通过。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以及股东大会批
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项目公布日授予权益数量(万股/万份)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
13276.96
的数量[注]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
23400.00
的数量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
3=1+26676.96(股票期权)总数
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4166375.00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
5166121.08
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注]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
股票总数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6=3/44.0132%额的比例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
股票总数占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7=3/54.0193%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比例
注: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最近一次的股权激励计划为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5月
2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66121.08万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授予3986名激励对象4783.92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授予1012名激励对象679.84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463.76万份;2023年2月22日完成注销374.5988万份股票期权、2023年5月12日完成注销1018.378万份股票期权、2023年7月
10日完成注销793.8243万份股票期权。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日的确定、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
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赠与、继承(本激励计划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15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50%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50%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期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在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16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七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9.96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形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29.96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孰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9.58元的75%,为29.69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9.95元的75%,为29.96元/股。
三、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及行权价格确定的合理性
1、股票期权方式更适合大部分员工。如果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
员工需要提前出资,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及资金成本,可能导致部分人员放弃全部或部分认购,降低激励效果。所以公司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员工无需在行权之前提前出资,减少资金压力。
2、本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适当折让,提高员工收益,达到高目标高激励目的。因公司激励对象人数较多,人均股票期权数量为0.9078万份,若按常规的股票期权定价方式(不折让),激励力度略显不足。所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适当折让,提高员工收益水平,同时公司也提出较高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以实现高目标高激励。
3、公司自主定价,有利于减少股东权益的摊薄。本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于公
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方式,在考虑同等激励力度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常规的股票期权定价方式(不折让),则公司需要增发更多的股票,导致可能摊薄股东的权益。所以本激励计划公司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有利于减少授予股票期权数
17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量,减少股东权益的摊薄。
4、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表了专业意见。
综上,在符合适用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公司业绩、员工数量、员工出资意愿、员工激励力度、以及维护股东权益
等因素的基础之上,从稳定核心人才、保持公司薪酬竞争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最终选择自主定价方式,确定为29.96元/股。
18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在公司满足下述第1条所列全部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向满足下述第2条所列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则不能向任何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在公司满足下述第1条所列全部条件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述第
2条所列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9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公司饲料外销量的增量(A)进行考核。
饲料外销量增量(A)万吨考核期考核指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年饲料外销量较2023年的
第一个考核期320240增长量
20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饲料外销量增量(A)万吨考核期考核指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5年饲料外销量较
完成其350270
2024年的增长量
第二个考核期中一个
2025年饲料外销量较
指标670510
2023年的增长量
说明: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上述“饲料外销量增量”均指公司饲料产品对外销量的增长量(即不含公司内部养殖耗用的饲料增量);
*第二个考核期(2025年)只需完成其中一个指标即可行权。
按照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2位小数)确定方法如下:
(1)当A≥Am时,X=100%;
(2)当An≤A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6 15:23 , Processed in 0.14387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