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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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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金股探 发表于 2024-2-8 00:00:00 浏览:  4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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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1证券简称:美力科技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8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2年2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99800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1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展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54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23年2月17日届满,
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的时机和数量。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
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分配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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