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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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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赤羽 发表于 2024-2-9 00:00:00 浏览:  3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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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7证券简称:清水源公告编号:2024-007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出售,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关于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20%,最高成交价8.05元/股,最低成交价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97107.26元(不含交易费用)。
第1页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类别增减变动(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有限售条
8125250031.36%08125250031.61%
件股份
第2页无限售条
17781059768.64%-200000017581059768.39%
件股份
股份总数259063097100%-2000000257063097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第 3页(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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