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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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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小基友 发表于 2024-2-19 00:00:00 浏览:  6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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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7证券简称:安诺其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
增持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增持期限:自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之
一致行动人上海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毅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诺毅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
4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
诺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立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烈寅女士、诺毅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纪立军28827125324.97
张烈寅513946374.45诺毅集团720363676.24
合计41170225735.6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诺毅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2023年7月25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纪立军先生与诺毅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036367股,以人民币2.3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诺毅集团。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诺毅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诺毅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增持计划拟于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诺毅集团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诺毅集团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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