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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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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4-2-19 00:00:00 浏览:  5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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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0证券简称:劲拓股份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行)徐德勇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1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86017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85874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4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7人,代表股份4356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4214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14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2913753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47100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42901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4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17%;反对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
2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3%;弃权4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01%。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议案关联股东徐德勇先生、毛一静女士、陈东先生、朱玺
先生、王爱武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玺先生和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选举朱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94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0%。
表决结果:朱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94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0%。
表决结果:吴思远(Wu Siyuan)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张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3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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