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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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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4-2-19 00:00:00 浏览:  6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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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4证券简称:朗进科技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或“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900万元。
2、截至2024年2月19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2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265.39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450万元的58.98%。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
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
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5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900万元。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禁止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19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26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增持计划实施前计划实施后增持数量金额主体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万元)
(股)(%)(股)(%)未直接持有
李敬茂101400113.91-1014000.11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
李敬恩2100023.38-210000.02公司股份
王绅宇3700042.821960000.212330000.25
李建勇1000011.221520000.171620000.18
王涛2000022.712790000.302990000.33
张永利2000022.581880000.202080000.23
岳小鹤2500028.771190000.131440000.16
合计234400265.39----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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