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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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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执念 发表于 2024-2-21 00:00:00 浏览:  4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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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77股票简称:国创高新公告编号:2024-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
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创”)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担保受益人”)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
3年。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广西国创该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各方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79133260X
3、法定代表人:吕华生
4、成立日期:2005年10月8日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口岸联检
大楼6楼611室(生产经营地:钦州港勒沟作业区)
7、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沥青改性设备、改性沥青添加材料及公路用新材料(不含需审批的项目);道路石油沥青类产品的仓储和销售;承接改性沥青道路铺设;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广西国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广西国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21424.2513348.31
负债总额(万元)12547.616278.62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8876.647069.69
项目2022年1-12月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万元)73274.9846352.02
利润总额(万元)708.48702.23
净利润(万元)605.93566.48
10、经查询,广西国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3101669034
3、法定代表人:阮经钦
4、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钦州市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1月30日,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总资产11521.78万元,总负债774.84万元,净资产10746.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29.07万元,净利润329.81万元(未经审计)。
11、经查询,广西滨海新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保证范围:广西国创不按期向授信机构履行债务致使担保公司代偿的,
担保公司在代偿后即取得对广西国创全部代偿款项的债权,即为担保公司对广西国创的债权本金。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就担保公司对广西国创的债权本金、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本金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广西国创应向担保公
司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提供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担保公司为广西国创代偿之日的次日起三年。如担保公司为
广西国创分期代偿的,则对每期代偿款债权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代偿款代偿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广西国创不按期履行债务致使担保公司代偿的,担保公司在
代偿后有权直接向公司追偿,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立即向担保公司清偿。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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