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1|回复: 0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4-2-22 00:00:00 浏览:  5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
普通股股东人数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71768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71768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5.116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5.11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4430620100.0000.0000.00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44306201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延长公
7777
1司2023年度向100.0000.0000.00
943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7777
2公司2023年度100.0000.0000.00
943
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股东李上奎、李博、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宏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雪瑞、逄锋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6 11:35 , Processed in 0.11212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