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9|回复: 0

芯源微:芯源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芯源微:芯源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4-2-22 00:00:00 浏览:  3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重事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重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芯源
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3、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合
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煜
202U年42月2二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雷
年0)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本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钟宇
pvp年0)月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6 01:15 , Processed in 0.287073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