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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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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小包子 发表于 2024-2-24 00:00:00 浏览:  3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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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96-13号
5[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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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96-13号
致: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
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3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
持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023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2023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批准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项
的有效期为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广东利元亨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
二、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
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发行
人决定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
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二)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批准与授权
银据发行人提供的会议文件并经查询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
告,2024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门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2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3年度向特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土
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向
持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三)本次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企业登记档案、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权益登记日:2024
年2月19日)、信用广东平台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发行人发布于
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
(https://rmfygg.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证
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
部门、单位网站有关公示信息(查询日期:2024年2月20日)及经发行人确认,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包括:广东省市监局(知识产权局)(http://amr.gd.gov.cn)、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税务局(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gd.gov.cn)、广
东省应急管理厅(http://yjgl.gd.gov.cn)、消防执法公开系统(https:/xfjid.119.gov.cn:1890)、广东省生态环境
厅(http://gdee.gd.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信用中国(广
东惠州)(https://xyhz.huizhou.gov.cn)、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https://amr.sz.gov.cn))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https://szxz.shenzhen.chinatax.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Sz.gov.cn)、信用中国(广东·深圳)(https://www.szcredit.org.cn)、信用中国(湖北武汉)
3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本次延期符合发行人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审议本次延期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5
年3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
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
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s://credit.wuhan.gov.cn)、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http://hubei.chinatax.gov.cn)、宁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https:/scjd.ningde.gov.cn)、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http:/fujian.chinatax.gov.cn)、宁德市人民
政府(htps://www.ningde.gov.cn)、信用南通(http:xyb.nanto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http:/jiangsu.chinatax.gov.cn)、信用广州(htps://creditl.gz.gov.cn)、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fw.scjgj.sh.gov.cn)、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https://zwgk.shmh.gov.cn)、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
局(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等.
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的签
署页)
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潘波
1
付雄师
2024年)月2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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