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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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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4-2-27 00:00:00 浏览:  5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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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2月23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一、权益变动方式......................................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查阅地点.........................................12
附表一...............................................14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一中院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法定代表人傅军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
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
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
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主要经营范围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傅军持股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3.4%经营期限2001年6月15日至2041年6月14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居在公司任职留权傅军男董事长中国香港北京无无傅爽爽女副董事长中国北京无无冯建军男董事中国北京无无肖文慧女董事中国北京无无刘静女董事中国香港北京无无马晨山男董事中国北京无无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宏达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股票代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01% 000620.SZ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16% 600499.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6% 601058.SH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16.46% 00189.HK公司新华联海外发展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6.66% 00189.HK公司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54.79% 00472.HK公司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3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将减少175436620股(占总股本约8.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3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持有的17543662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8.63%)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
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账户作为预留的偿债资源。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预计减少175436620股(占总股本约8.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新华联控股无限售条
1754366208.63%00
有限公司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2032000000股,新华联控股持有上市公
8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8.63%;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17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7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61%;新华联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数量为175436620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63%。后续根据重整计划安排,陆续解除质押和冻结。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二、查阅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傅军
2024年2月23日
13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四川省什邡市称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宏达股份股票代码600331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义务人注务人名称司册地北2号院2号楼10层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不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行动人
化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义务人是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1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175436620股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8.63%比例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数量:175436620股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变动比例:8.63%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在上市公司
时间: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之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方式:司法划转的时间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
15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傅军
日期: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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