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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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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赤羽 发表于 2024-2-22 00:00:00 浏览:  6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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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2证券简称:博世科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010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5146181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持有公司股份52198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9915588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
司总股本的19.64%,宁国国控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13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若宁国国控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宁国国控直接持有和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超过30%。
鉴于宁国国控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宁国国控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宁国国控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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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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