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671|回复: 0

中金岭南: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中金岭南: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jason 发表于 2024-2-27 00:00:00 浏览:  6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20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6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1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
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喻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23名、代表股份数共1391160347股,占2024年2月19日公司总股份3737589731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37.220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共13044820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01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数共86678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91%。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名,代表股份数共
286693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9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共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名,代表股份数共86678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9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喻鸿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候选人、总裁潘文皓先生,董事王伟东先生、黎锦坤先生、黄洪刚先生,独立董事黄俊辉先生、罗绍德先生、尉克俭先生,监事陈卫东先生,副总裁朱传明先生、郑金华先生、李小元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983805499.9050%11365930.0817%1857000.01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537101898.4747%11365931.3111%1857000.2142%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
3过。
提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8903865499.8475%21216930.1525%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457161897.5526%21216932.4474%00.0000%
此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律师戴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4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 18:42 , Processed in 0.113453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