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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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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4-2-27 00:00:00 浏览:  6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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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证券简称:宏达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执行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由此将导致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预计由175436620股减少至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8.63%降至0%。
*截至目前,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登记、解除司法冻结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
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收到新华联控股《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1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2024年2月23日送达新华联控股。根据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账户作为预留的偿债资源。
若上述权益变动完成,新华联控股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4366208.63%00有限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新华联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75%,
占公司总股本的8.61%。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数量为
17543662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后续根据重整
计划安排,将陆续解除质押和冻结。
2、截至目前,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信息,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登记、解除司法冻结和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新华联控股目前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3、若本次司法划转股份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完成,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将由175436620股减少至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8.63%降至0%,新华联控股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公司和新华联控股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司法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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