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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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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4-2-27 00:00:00 浏览:  6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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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4-01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张石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财务总监张石保先生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4年2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石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张石保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张石保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包括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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