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07|回复: 0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复制链接]

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金股探 发表于 2024-3-1 00:00:00 浏览:  4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604证券简称:长川科技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51人、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3人,共计154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19.405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125%;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5.91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76%;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9.61元/股(三次调整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19.4052万股、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5.9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379.05万股的2.2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5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379.05万股的1.9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29%;
预留75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379.05万股的0.2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71%。
(3)授予价格18.74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61人,包括公告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核心人员;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人,包括预留授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层干部及核心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若在2022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3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归属期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4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61名激励对象6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9月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4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5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16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7.50万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2021年9月1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42.50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票剩余数量
2021年
1187.50万股161人142.50万股
3月19日9.61元/股
2021年(三次调整后)
142.50万股4人0万股
9月1日
注:1、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74元/股调整为9.8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1187.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由75万股调整为142.50万股。
2、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81元/股调整为9.71元/股。
3、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71元/股调整为9.61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1、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
31日总股本313790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137905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96201953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6*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1+n)=(18.74-0.1)/(1+0.9)=9.8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625×(1+0.9)=1187.50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Q= Q0×(1+n)=75×(1+0.9)=142.50 万股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
31日总股本6043287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043287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
7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81-0.1=9.71 元/股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由于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161人调整为152人,另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2021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未达到优秀,因此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由356.2500万股,调整为325.5945万股;由于1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由42.7500万股,调整为35.9100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根据公司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
31日总股本6043287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043287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1)调整依据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8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含预留)P=P0-V=9.71-0.1=9.61 元/股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由于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152人调整为151人,另有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2022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未达到优秀,因此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9.3328万股,本次归属数量调整为319.4052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19.405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10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
9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18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归属条件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划首次授予的152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以上的任职期限。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15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2年,业绩考核目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标如下:
3938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业收入2576529048.51元,较
50%。
2020年度增长220.53%。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达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151名激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等级。对象中,129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本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9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结个人层面归
100%80%60%0%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属比例
比例为80%;3名激励对象本期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15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2、预留授予部分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1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11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划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均符以上的任职期限。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2年,业绩考核目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标如下:
3938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业收入2576529048.51元,较
50%。
2020年度增长220.53%。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达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等级。
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3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
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优秀”,本个人层面归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00%80%60%0%
属比例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12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19日
2、归属数量:319.4052万股
3、归属人数:151人
4、授予价格:9.61元/股(三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本次可归属本次归属数量占姓名职务授予的限制性股限制性股票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数量(万股)票总量的比例
孙峰董事、副总经理133.0039.930.0000%
唐永娟财务总监7.602.2830.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944.11277.225229.3637%
(149人)
合计(151人)1084.71319.405229.4461%
注: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唐永娟女士未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于2022年1月21日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预留授予部分:
1、预留授予日:2021年9月1日
2、归属数量:35.9100万股
3、归属人数:3人
134、授予价格:9.61元/股(三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本次可归属本次归属数量占姓名职务授予的限制性股限制性股票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数量(万股)票总量的比例
陈江华董事95.0028.5030.0000%
中层干部、核心人员
24.707.4130.0000%
(2人)
合计(3人)119.7035.9130.0000%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19.405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10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一)首次授予部分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归属
319.405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预留授予部分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归属35.9100
1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5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19.405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预留授予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5.910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无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15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355.3152万股,总股本将由62323.0350万股增加至62678.3502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长川科技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16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17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4 19:13 , Processed in 0.111556 second(s), 2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