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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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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4-3-6 00:00:00 浏览:  48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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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玉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增资事项的交易定价
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敏、赵亦希、周亮亮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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